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租期未到房东下"逐客令"外地来保务工人员吃"哑巴亏"

保定晚报  2011-09-05 10:58

[摘要] 租房未签协议,租期未到房东单方违反口头约定,将房二次出租。近日,在本市工作的外地人小李就碰到这样一件窝心事儿。

本报讯(通讯员李军南)租房未签协议,租期未到房东单方违反口头约定,将房二次出租。近日,在本市工作的外地人小李就碰到这样一件窝心事儿。

小李来保定上班已经快五年了,今年他的弟弟大学毕业后也在市区找了份工作。为彼此有个照应过日子方便,两兄弟经过商量,决定合租房一起住。于是在位于朝阳南大街的南刘各庄附近找了一个独门独院的房子,两室一厅每月租金550元。哥俩和房东达成口头协议,“先租一个月试住,十号入住,下月十号到期,水电费自理,公共区域公摊”。然而住了一周时间,哥俩由于各方面原因感觉不合适,于是按照先前的口头约定,租期到期前半个月通知房东不再续租,到期后退房。

可令人想不到的是,通知房东的第三天起,房东就一直打电话问看能不能早点搬,因为贴了招租广告,有了新房客。距离租期到期还剩八天的时候,干脆向小李下了“逐客令”:“反正你也不怎么回来,你的东西就放到你弟弟屋里,你如果回来俩人就挤一起凑合一下,这样可以腾出一间屋子来。”随即小李的东西在第二天就被房东搬到了弟弟屋里。当小李再回去的时候,自己屋子已放上别人的东西,两室一厅的其中一间屋子已经有了新房客。询问得知房东已收了新房客的定金。

这让小李无法接受,当时虽没签书面协议,但有口头约定:租期为一个月,并且房租已经如数付清。小李为此还查阅了相关资料,找相关部门了解到: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甚至口头协议都是有效的,租期未到,房东无权转租,甚至不经租户同意带人私自看房都是违规的。于是小李找到房东表明自己的态度:“一定要到租期才会搬走。”

由于小李工作较忙,此后几天没回租房处住,不久他的弟弟打来电话说已经搬出来了。并且道出苦水:“那间屋子有人搬了进来,与陌生人同住,心里不舒服,何况不是自愿合租到一起,更担心不在家时自己屋里的财物不安全,只能是吃哑巴亏,搬了出来。”

笔者在此提醒市民尤其是外地来保务工人员,租房尽量通过正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一定不要忘记签订租赁合同或者协议,不能因为图省事而导致出现纠纷时维权困难,甚至是导致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标签:租房保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保定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