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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套房起征?国土部副部长建议适时推房产税

每日经济新闻  2013-03-25 09:44

[摘要] 3月23日上午,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3”年会时,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现在应将已经成功的限价、限购政策及时总结,转化为用经济手段来进行。同时对第二套以上,比如说从第三套房产开始征收不动产的调节税。

房产税在沉寂一段时间后,又再次有高层发声。

3月23日上午,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3”年会时,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现在应将已经成功的限价、限购政策及时总结,转化为用经济手段来进行。同时对第二套以上,比如说从第三套房产开始征收不动产的调节税。

伟业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房产税不管税收设计如何,一定要有前提必须是针对存量房。

减少流通税费增加保有负担

在3月1日公布的新国五条细则中,围绕房产税的表述并不多,“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此前,公众对房地产调控的关注更多转向了二手房交易环节税收和二套房信贷政策上。而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在高级别宏观经济论坛上的此番说法,再次引起了大家对房产税的关注。

胡存智表示,在保证或者是能够提供充足供应量的前提下,要适时把成功的行政手段转为经济手段,因为行政手段虽然快,虽然有用,但是副作用也大,执行起来是有困难的。

阳光100副总裁范小冲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房产税的开征是必须的,只是土地制度和地方的财税制度有待完善。

尽管业界和官方都明确了房产税应该逐渐推广的观点,但是方案设定和征收难度是面临的主要困难。

胡存智的想法有一定新意。他认为,调整房地产税收,把投资、投机性需求引导到两套房之内,使第三套房以上的房子失去过多的投资价值,这样的话就使得现在的供不应求局面能够得到扭转。大批的存量房,或者说多余的房子能够作为供应源,逐步地供应到市场中来,这样的市场是可持续发展、长期稳定的市场。

从胡存智透露的信息来看,这并不只是他个人的观点。胡存智说:“在税收的环节上,国土部门也一直在研究,我们一直建议减少流通的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的税费,是两套(房子)以上的保有环节税费要增加。”

胡存智表示,在这个基础上就可以把有关的资金,用于首次置业或者是租赁房屋的人员,这样使得房地产市场能够健康而有效地发展,不用过多的采用行政手段来处理。

信息未全联网 开征难度很大

无论对存量房征税,还是只对增量房征税,住房信息联网是前提之一。自去年4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完成后,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年还会有城市加入。

专家表示,政府已经具备了建设信息系统的技术条件,但是各个部门之间合作沟通环节面临难度。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也不讳言地指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有相当大的难度,但仍需要继续努力将它建立起来。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年初时房产税试点工作一度面临停滞,恐怕在今年上半年很难有城市被新纳入试点。

此外,中指院副院长黄瑜还曾表示,市场中买方仍处于劣势,房产税会转化为交易环节的房价或其他税费,不仅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也增加了刚需的负担。

目前上海和重庆已经进行的试点也可以提供一些参考,上海市规定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住房以及外地户籍新购住房,按交易价格的70%征税(以后按评估价),税率为0.4%~0.6%,免税面积为人均60平方米。

重庆的征收对象则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确定税率为0.5%~1.2%,免税面积为100~180平方米。

“从上海和重庆房产税试点征收情况看,房产税征收并没有对两地的房地产市场产生过大的影响。”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顾云昌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实施情况看,上海市的房产税征收标的是增量房产,对交易环节征税在实施及操作层面上更容易一些;重庆市则对存量房和增量房统一征收。

他说,对于存量房的征税,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土地财政的现状;对增量房即交易环节征税,则致力于对投资性炒楼行为的抑制。房产税开征试点扩大的话,可能还会先采用上海的办法。但即使进一步扩大试点,现有情况下也不太可能在税基以及征税力度上做太大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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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中央提出新城镇化战略以后,这一战略便被不少房地产开发商视为一块肥肉。

无论从持续扩大内需的经济发展战略角度来讲,还是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民生角度来看,推进新城镇化建设都是我们的必要选择。新城镇化战略将为房地产行业带来利好,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如果以目前国内开发商高利润的状况去强势介入新城镇化建设,则不免令人担忧——过去十年,一、二线城市房价暴涨;未来十年,小城市、小城镇房价会不会同样被开发商炒高?

当然,过去十年一、二线城市房价暴涨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不可否认,开发商在其中推波助澜甚至攫取暴利,是房价暴涨的重要因素之一。曾几何时,开发商甚至数钱数到手抽筋,而今风光虽然稍显暗淡,却还是一个赚大钱的行业。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和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近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2012年500强地产企业的三费比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高达13.76%。这一数据一方面表明开发商受调控影响,卖房子的销售投入增加了,另一方面也透露出了开发商的财力。要知道,没有多少行业的三费比率可以高达13.76%,在销售、管理等方面大手笔投入,既直接推高了房价,也表现出国内房地产行业竞争的粗放性与低端发展阶段——“砸钱”几乎是商业领域(小区网 论坛)最没有技术含量的竞争方式之一。

房地产行业之所以粗放、低端发展,原因之一在于围绕房地产行业构建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屡屡被架空。譬如,早在1994年就有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07年国土部还专门出台四条办法应对开发商囤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闲置土地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这些刚性制度形同虚设,各地闲置土地“晒太阳”的事屡见不鲜。再如,“一房一价”的政策在一些地方也没有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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