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以房养老”政策开始在一些地区试点时,“房子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再次变得迫切和现实起来。
摘要:在“以房养老”政策开始在一些地区试点时,“房子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再次变得迫切和现实起来。
关注:一场未完成的土地制度改革
从禁止土地租赁、买卖,到允许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买卖,“住宅用地70年土地使用权”也正是土地制度改革重要的成果之一。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这种转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转让土地所有权的方式也普遍存在,区别不过是具体年限的不同而已。根据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并不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不过,从我国相关法律制定之初到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由于当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过多涉及70年之后的问题,而随着很多商品住宅“年龄”的增高,原本要留给未来解决的问题开始变得十分迫切。“70年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不仅是购房者关心的个人问题,同样也是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继续发展完善所必须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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