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近日出台,并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对保障房如何规划建设、申请与准入条件、使用与退出及如何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近日出台,并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对保障房如何规划建设、申请与准入条件、使用与退出及如何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a
搭配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商品住房项目,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中住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享受政策优惠。
申请与准入条件
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租赁或者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按规定的程序申请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a
申请城镇住房保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具有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规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地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当地户籍。二是家庭财产总额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当地规定的财产限额及收入线标准。三是在当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四是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在当地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五是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在外地有住房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但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及住房租赁补贴。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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