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保护历史建筑、古城格局、街区肌理、街巷空间等城市文化遗产的携带的真实性及历史信息,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注重挖掘名城的历史文化内涵,传承地方传统和地域文脉。
第38条 近期保护和建设重点
1、按照“保护为主、抢救、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依据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文件划定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对市区内5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2处重点民居按照相关保护要求进行控制。
2、整体保护“总督署—古莲池”历史文化街区和淮军公所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风貌。
(1)总督署—古莲花池历史文化街区:抢救保护光园,修建老马号新商业广场。强调总督署、古莲花池、大慈阁等文物古迹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和综合利用。
(2)淮军公所历史文化街区:抢救保护淮军公所,保护古树名木、传统铺地等历史环境要素,强化街区历史景观的整体性。整治街区物质环境,增加基础设施,改善居住条件,考虑街区生活的延续性。
3、保护古城原有的“双井字型”道路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传承城市肌理,打造独具特色的街道空间。严格保护裕华路、西大街、东大街、北大街、南大街和城隍庙街等对保定城市形成具有重要意义的特色风貌街道。
4、续建环古城滨河公园,打造古城地理标志,形成独具保定古城特色的“历史文化景观环”。
5、搬迁动物园,建设保定古城墙遗址公园。
6、做好古树名木的挂牌和标示工作,严禁砍伐、截枝、搭建和损坏现有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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