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16日前,石家庄市将对今年已经分配到户的5028套廉租房,按照新的办法和要求逐户进行重新审核,对已经查实或通过重新审核发现不符合保障条件、达不到保障资格的承租户,立即取消其保障资格,将当事人的行为记入河北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处三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
8月8日上午,石家庄市政府召开廉租住房审核分配新闻发布会。会上,石家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国宏公布了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的八项新举措。8月16日前,石家庄市将对今年已经分配到户的5028套廉租房,按照新的办法和要求逐户进行重新审核,对其他的保障家庭在8月31日前完成重新审核。市住房局欢迎市民对不符合条件的廉租户进行举报,凡举报情况一经核实的,一次性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强化居委会入户职责
宋国宏介绍,石家庄市针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将进一步完善细化职责。在原有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出台《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市、区、办事处、居委会等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明确细化申报承诺制;进一步强化居委会入户调查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办事处审核权力,授权办事处直接取消不合格对象资格的权力。进一步强化县(市)区级政府负责制,要求上报的应保家庭须经当地政府常务会把关后上报。
开通24举报电话
全面开展住房保障户复查工作。对今年已经分配到户的5028套廉租房,按照新的办法和要求,在8月16日前逐户进行重新审核。对其他的保障家庭在8月31日前完成重新审核。重点是复查车辆、公积金、养老保险、住房、工商企业登记及所得税缴存信息等情况。
对已经查实或通过重新审核发现不符合保障条件、达不到保障资格的承租户,立即取消其保障资格,严格落实《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将当事人的行为记入河北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处三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
同时,向社会公布24举报电话:87820533(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87889971(市住房局)。凡举报情况一经核实的,一次性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在已入住的保障房小区的显要位置设置举报箱,方便群众举报。同时与新闻媒体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随时接受媒体反馈信息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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