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昨日从石市税务部门获悉,石市房改房个税税率日前重新恢复到3%的定率征收。也就是说,居民在进行房改房交易转让时,既可选择按交易差额的20%缴纳个税,也可以选择按交易总额的3%定率缴纳个税。
记者昨日从石市税务部门获悉,石市房改房个税税率日前重新恢复到3%的定率征收。也就是说,居民在进行房改房交易转让时,既可选择按交易差额的20%缴纳个税,也可以选择按交易总额的3%定率缴纳个税。
石市房改房个税
恢复3%的定率征收
“我通过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房改房,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现在进行房改房交易转让,可以选择按照交易总额的3%缴纳个税,税率相比以前要优惠,我想咨询一下,房产中介说得是不是属实呢?”近日市民刘先生打来电话咨询关于房改房个税税率的问题。
记者昨日咨询石市税务部门获悉,根据河北省政府的相关规定,日前,石市确实恢复了房改房个税可按3%进行定率征收的政策。也就是说,在今后的房改房转让交易环节,居民既可选择按照交易差额的20%缴纳个税,也可以选择按照交易总额的3%定率缴纳个税。其中,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卖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而此前石市房改房个税税率经历了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
从去年10月份起,对于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前,通过福利分房取得的住房,包括房改房、单位集资建房,在进行交易转让时,必须提供房屋原始凭证,按照差额征收,税率为20%。一律不得定率征收。
而在去年10月份之前,石市二手房交易的个税方面,即使资料齐全的房主,一般也按照1%的定率征收,采用20%的“差额征收”的人很少,因为按1%定率征收往往要比差额征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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