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防洪要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
第十二章近期综合防灾体系规划
第60条 防洪
城市防洪要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
规划通过河道疏浚、新筑堤防、桥梁改造,实现保定市区至白洋淀输水安全畅通;通过修建船闸、码头及堤顶路,实现市区向白洋淀沿府河通航、通路。
2、漕河治理工程
治理标准为保定市城市防洪漕河段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其余地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3、界河治理工程
治理标准为保定市城市防洪界河段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其余地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第61条 消防
至2015年, 各级消防站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强车辆装备,并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
1、建设市级消防指挥中心
规划乐凯大街与北二环交口东侧、北二环南侧建设保定市消防指挥中心。
2、加强消防供水建设
规划配合城市建设,新建和改造消防供水管网,保证管网管径应不小于150mm,最不利点的供水压力不应小于0.15Mpa。
3、加强消防站建设
“十二五”期间,将规划新建特勤站1个,新建一级普通消防站3个。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