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供热计量改革推进会议上获悉,从今年冬天采暖期开始,我省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将取消按面积计价的传统收费方式,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本报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供热计量改革推进会议上获悉,从今年冬天采暖期开始,我省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将取消按面积计价的传统收费方式,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按照有关部署,到2013年底,设区市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要占到集中供热面积的30%以上,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用热量计价收费。到2015年,设区市达到50%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要完成热计量改造,并同步实行用热量计价收费,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要达到集中供热面积的50%以上。
与此同时,省住建厅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将供热计量工程质量纳入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组织供热单位对新建建筑安装分户热计量、温度调控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通知明确,建设单位要加强对供热计量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对供热计量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设计分户热计量、温度调控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施工图审查机构对不符合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图纸,不得出具审查合格证书。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对供热计量工程实施监理。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