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房地产市场也是跌宕起伏,调控政策层出不穷。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今年又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让我们一起回顾2013的房地产调控政策,2013年房地产市场年终盘点为你回顾今年市场风云变幻。
对房地产市场来说,调控政策应该是家常便饭。为了稳固市场,打压房价,国家会在相应的时间出台相应的调控政策。由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楼市调控的效果也是“雾里看花”差强人意,而最终导致成为“空调”。2013年的房地产市场也是跌宕起伏,调控政策层出不穷。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今年又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让我们一起回顾2013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1、新“国五条”颁布调控力度空前
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新的“国五条”,再次升级了房地产调控措施。会议确定了5项政策措施,即新国五条。它包括: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其中,对二手房交易征收差额20%个税成为看点。8天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诸如“从严征收房产转让所得的20%个税”、“提高房价上涨过快城市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和“对执行限购政策措施不力的地方政府进行约谈和问责”等更严格、更细致的楼市调控措施出台。此次楼市调控,力度空前。
2、城镇化建设
3月17日,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闭幕会。大会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李克强表示,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必须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不能一边是高楼林立,一边是棚户连片。6月,新一轮城镇化规划正在制定中,而城市群作为未来城11564元/平方米[莲池]未来城465套在售镇化发展的主体形态被赋予更多关注。“新型城镇化”是否会助推房价上涨已然成为一个焦点话题。业界认为,新型城镇化不会助推房价上涨城镇化不会助推房价上涨长远来看,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受新型城镇化政策影响较大,发展潜力巨大。
3、房产税扩围
5月24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中要求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随后发改委相关人员在记者见面会中明确表示房产税扩围今年将会有具体动作。不同于以往,此次中央明确提出了房产税扩围的时间节点,足见调控决心,房产税扩围已势在必行。从上海、重庆的试点情况来看,房产税在短期内影响更多的是人们的市场预期而非房价,由于试点初期税率低、征税范围小,房产税对降低房价的作用实际上并不大。但是有意思的是,现在已经临近年末,虽然传闻不断,但中央对于房产税下一步的试点城市及征收范围仍未明确表态,这就使得房产税究竟在近期内还会不会出台出现了变数。
4、出台“以房养老”政策采取渐进式退休方式
以房养老是一种所谓的新型养老方式,将房子“倒按揭”的形式。制定政策者是想老有所依,老有所养。通常所说的“以房养老”即为“住房逆抵押贷款”或“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养老机构服务的养老模式。9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出台。《意见》指出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通过完善投融资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发展,同时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税费优惠政策和补贴支持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加入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此次《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有消息称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另外,12月11日,有报道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为保证平稳过渡,不对当前的就业状况造成太大影响,中国将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
5、住房信息联网
自首次4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工程推迟到2012年6月完成之后,住建部再次“爽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本的预想,今年6月底住房信息联网工程将扩展到500个城市。不过,截至目前相关部门依旧没有公布进展情况。对于深陷调控之中的楼市,住房信息联网的作用不表自明,全面掌握房产数据才能更好有的放矢、针对调控。而据多位专家表示,技术层面已不是住房信息联网难以落实的掣肘,如何理清头绪打破地方政府阻碍,才是“破题”的关键所在。
6、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11月20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常务会议决定,在中央层面,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各地也必须把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
作为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国土资源部已准备了多套方案,其中之一便是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局”,设立该局之后,分散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主管部门的不动产权属登记职能,将整合到未来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