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3月份房价数据显示,石家庄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3月份涨势突出,环比上涨0.9%,同比上涨11.7%,分别位居70个大中城市的第3、第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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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石市新建商品房价下降8.7%
昨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石家庄市2011年1~3月房地产市场分析简报”,今年1~3月,石市市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4915元/平方米,同比增长9.08%;商品住房均价为4489元/平方米,同比增长9.97%。其中,3月份新建商品房均价4567元/平方米,环比下跌8.7%。
前3个月,二手房同比呈现量跌价涨的局面。数据显示,1~3月,石市二手房成交2811套,其中二手住房2712套,同比分别下降29.43%、26.96%。市区二手房成交均价为4797元/平方米,二手住房均价为4657元/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0.68%、9.40%。不过,具体到3月份,二手住房价格出现松动。其中,3月份,石市二手住房价格为4677元/平方米,环比下跌0.63%。
省内房企首被行政告诫
针对商品房市场交易中存在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变相销售、虚假宣传、霸王合同等违法行为,近日,沧州市工商局集中对市内8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企业发出行政告诫。
据介绍,针对房地产开发、经纪企业提出行政告诫,在河北省尚属首次。
沧州市工商局局长孙茂增介绍,当前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为防止急于回笼资金的房产企业在销售环节违规操作,该局集中对该市8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企业发出行政告诫。
孙茂增表示,商品房销售环节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发布广告;广告中对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虚假宣传;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采取欺骗性有奖销售;房地产经纪企业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经纪活动;房地产企业利用合同实施欺诈、设置霸王条款;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等七方面违法行为。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重润表示,职能部门对房企这一举措,无疑给销售环节存在违规操作的中小房企打了“强效预防针”,起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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