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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释引热议 七成多女性表示损害女方利益

腾讯网  2011-08-18 10:20

[摘要]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老子给儿子买房子,没有儿媳的份”……备受瞩目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三(下称“新解释”)一出,人们议论纷纷,有观点认为,将改变传统的女性在家“相夫教子”观念。

变化1

四成女性改变观念将选择潜力股

“男人有房也没啥意思了,他就是个房东,还不如找个人一起买房。”张艳丽这样觉得

变化2

近九成女士将争控家庭财权

律师认为,即使女性当上“掌柜”也白搭

“成家后,我想掌握更多的经济大权。大权在握,心中不慌。”李玲这样看。

“要我也会这么做,但是真正离婚划分财产的时候,你就算手里握着一摞存折,也是白搭。”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巩蔺娜如是说,“因为在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共有财产还是需要进行平分,最实惠的处理方法,还是在房产证上将自己的名字作为共有人加上去。”

变化3

九成女性更倾向于走出家庭

“独立的女性,更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在家里相夫教子?我没这勇气、没信心。”李玲这样看,独立的女性,更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网友“流风回雪”就说,婚后不能放弃事业,家里让老公去打扫吧,饭让老公去做吧,照顾老人让老公去干吧,生孩子,不好意思,没那义务,自己去生吧。

“新解释出台后,是一种进步的表现,这么多年妇女一直在追求平等,更多的女性应追求自强自立。”心理咨询师蔡劲林这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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