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老子给儿子买房子,没有儿媳的份”……备受瞩目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三(下称“新解释”)一出,人们议论纷纷,有观点认为,将改变传统的女性在家“相夫教子”观念。
争议2
为啥不考虑女性生育付出?
女方观点
女性为生育会丧失工作机会
“女性在婚姻生活中,一般要操持家务,要生孩子,要照顾男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付出的更多。”在郑州市民沙女士看来,新司法解释中的条文,让女性缺乏稳定感和归属感。
“女性是生育的主体,女性因生育和抚养孩子,会丧失升迁甚至工作机会。新解释没有顾及男女分工不同,缺少对女性的保护,也没有考虑到家庭主妇的利益。”学者何亚福评论说。
何亚福认为,这种做法,正如现行GDP的核算方式一样不合理。GDP核算没有把无报酬的家务劳动计算在内。
他认为,这项新的司法解释,将会导致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生育率的下降。
男方观点
孩子的生与育,男性也有付出
“话不能这样说,生孩子不是一个人的事,当妻子怀孕时,丈夫跑前跑后,照顾孩子和妻子就不算是付出了?”市民郭先生并不认为新解释就是在忽视女性的生育付出。
“女性生孩子确实很辛苦,但是家庭分工毕竟有区别,男的赚钱养家,压力也很大。”在郭先生看来,照顾孩子也是夫妻双方共同完成的,具体说哪一方为婚姻付出的多,这个本身就不太现实。在漫长的婚姻中,女性生孩子的付出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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